重庆长江哪里可以钓鱼?
钓鱼必须持有《重庆市河道垂钓证》,并遵守下列规定:
1、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禁止在管理水域垂钓;
2、禁止使用网具、延绳钓、抬钓、笼子钓、射钩和可视装置等捕鱼装置进行垂钓,禁止钓获国家保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3、长江干线水域限钓5尾(含)以下,嘉陵江、乌江水域限钓10尾(含)以下;每尾质量应当达到0.5公斤以上,低于0.5公斤的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无法存活的除外);
4、禁止使用含毒、爆炸物、麻醉剂等危险物质打窝和垂钓,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5、禁止在桥上、闸坝上、主城区域内水文监测站下河堤等危险地方垂钓;
6、禁止丢弃垃圾废弃物,破坏水生态环境和水利工程设施,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