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火车东站有小姐吗?

鲁元源鲁元源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有 有 小姐 很多 小姐 .....(省略一万个字) 先说一下,我是正经人,我女朋友是成都的,成都有好多朋友,我也去过不少次,每次都是去旅游的,所以对成都有点感情。

再一个我就是个路人甲,对成都的治安有着路人的看法。 前两年和女朋友一起去成都玩的时候(两个人一起所以不存在被欺负这种事情) 在火车站碰到一个小姐姐,长得挺好看的,然后我女朋友上去问她问题,这个小姐姐就特别热情的给我女朋友介绍成都,怎么逛怎么吃,最后还加了微信,走之前还送了礼物给我们。

后来过年时候又去了一次,这次是坐的汽车不是火车了,到了成都不认识路,就给那个小姐姐打了电话,她很快就过来接我们,带我们吃美食,逛景点,真的很热情,晚上住酒店的时候还担心我们,一直和我们聊天直到睡着。真的比亲人还好。

但是,但是来了,这个小姐姐其实也是一个可怜的姑娘,也是被人贩卖到那里的,据她说她本来是在上海某高校就读,是被一个亲戚以找工作的名义带到那里的,到了那里之后就被囚禁起来,每天给她好吃的好喝的,不让她出去,还威胁她如果敢跑就弄死她等等。 是的,她是被迫的,她也很可怜,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去伤害她。谢谢

仲理旺仲理旺优质答主

成都东华正街有很多,离火车东站也不是很远。具体需要我给你地址和电话吗?

嫖娼是违法的而且容易染上性病,建议还是以事业为重,洁身自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嫖娼的处罚包括行政和刑事两种。《决定》规定,对有卖淫、嫖娼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2000元以下罚款。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根据我国近几年来在严禁卖淫嫖娼方面的经验,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本人或者共犯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又教唆、利用不满14周岁的幼女或者患了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分别构成几种不同的罪行,要追究刑事责任,重者可以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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