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交怎么收费?
同是拥堵,深圳交警的收费办法与北京、上海不同的是,深圳只要途经拥堵地段,即使未进入“拥堵收费路段”,也要收取交通拥堵费。
“根据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的最新公告,只要经过拥堵路段,就不论是否进入拥堵收费路段,都要收违停费。”24日,家住深圳龙口的姜先生告诉《摄影报》记者,“虽然只有1.4公里,但是走的士费近20元。”
深圳是第一个针对拥堵费实行精准收费的城市。2019年7月1日,深圳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深圳将推行公务用车预约乘坐和出行线路申报制度。通知指出,从公务用车运行效率出发,对确需日常公务出行且用出行车辆更加便利的,可优先选用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或节能汽车销售企业旗下生产的公务用车。
同时,鼓励有出行需求的单位,分类、分批将公务用车更换为纯电动车辆,所需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单位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对于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私车公养等行为,有关部门将进行严肃问责。
深圳交警此前曾表示,交通拥堵费是以车辆和道路通行费来计算,不是以交通标志来区别。在拥堵收费区间,外地车需要缴纳通行费用,而本市车型则不需要。“只要行驶至收费路段,不管是否在收费区间,均需缴费。”
《摄影报》记者发现,深圳拥堵费收费依据为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0日作出的(2017)粤03行终592号行政判决书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7日作出的(2017)粤03行初61号行政判决书。这两个判决认为,深圳交警发布的《道路车辆停留费征收实施办法》《关于停止使用车牌作为商务洽谈专用标志的通知》《关于实施公共交通车道管控的措施》等政策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车辆经过收费路段,就要缴纳相关通行费用。
对此,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锋表示,根据判决文件内容,征收交通拥堵费应以“车辆进入收费区域”为判别标准,而不是以交通标志“拥堵收费路段”来区分。北京、上海、深圳三地法院的判决逻辑不一致。
对此,24日晚,深圳交警回复《摄影报》记者称,交通拥堵费用收取问题已有法律判决依据,深圳交警依法履行职责,对城市交通拥堵进行科学合理疏导,防止交通拥堵恶化,保障城市交通运行安全,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