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是广州的吗?
是的。 很多人不知道,现在的“佛山市顺德区”在历史上并不是一个县级行政区,而是隶属于广州市的市辖区。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我国实行的是高一级政府管理低一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体制(与现在不同);当时,广东省辖广州、佛山两个地级市和十几个县,其中一个县即是今日的“佛山市顺德区”。
1952年7月,当时的省政府决定把佛山和顺德两县划归广州管辖(由广州市代管),原隶属于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的佛山及原隶属于粤北行政公署的顺德两县划入广州市。195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956年11月,中央决定在广东开展工业体制改革试点。随后,中央批准成立轻工业部华南工业公司,作为国家计划部门直属单位,专门负责广东轻工业生产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1958年10月,国务院批复撤销华南工业公司,其所属企业划归冶金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领导。 1964年底,国家经委召开全国工业调度会议,要求对工业进行“专业化分工”,提出“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都要改变,并确定以“统”为主的管理体制。此后,中央决定,对14个工业部委属企业和铁道部的部分企业,按照行业归口原则进行调整。其中,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的部分企业划归第三机械工业部领导。
根据上述精神,1965年1月,中共佛山地委发出通知,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指示精神,决定对市、县、社三级领导班子进行一次调整。其中,关于县级班子的调整,通知指出:“在原属地区范围内,尽量保留原来县级党政机构的班子,只有少数干部确因年龄、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工作的,才考虑调剂或补充。”据此,从1965年至1966年间,包括今顺德区在内的四县一区相继恢复建置,重新设立县人民政府(区政府)。 不过,由于历史原因,至今顺德区政府依然要接受广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这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是比较特别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