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去广州要隔离吗?
更新!2020年10月10日起,广州市对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对目的地为广州市的入境人员,自入境之日起算第14天为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点对点送达闭环接回居住地; 如目的地非广州市,则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目的地为非广州市的入境人员,在首站地办理入境手续并全程闭环管理转运至目的地后,首站地指挥部安排专人专车将其送至指定宾馆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一、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海关测温”“健康排查”; 二、由属地防控指挥办安排车辆将人员从机场、高铁站或码头直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点对点”接送; 三、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具体见下文“四、注意事项”)。 四、解除隔离前,应提前通知疾控部门做好采样工作,经检测确认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另外,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粤返粤人员,要求做到: 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来粤返粤人员均应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在抵达广东当日及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